2004年8月1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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蔑视法律文书 撤销缓刑收监
刘志明 余春红
缓刑犯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——收监。日前,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经开庭听证,当庭裁定撤销章惠建缓刑,收监执行原判。
今年4月10日,章惠建驾车致使行人曹某抢救无效死亡,婺城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,缓刑1年3个月。同时,章惠建与受害人家属达成于今年7月25日前赔偿26.5万元的调解协议。但章惠建将从保险公司领取的理赔款全部挪作他用,致使赔偿协议无法履行。(刘志明 余春红)